山亭区司法局四措并举 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2019-04-19 16:01:17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选任108名人民陪审员,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高度重视,协调联动。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人大联合成立了山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共同部署指导,推进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先后4次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明确选任工作流程、选任人员数量、选任人员范围,及时研究解决选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在选任工作中各责任单位无缝衔接。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实行“上下联动、分级实施”,全面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宣传,线上发力,充分运用“山亭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山亭普法”头条号等媒体平台向全社会进行选任公布,线下推广,在全区10个街镇、276个村居宣传栏张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组织基层各单位、各镇街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浓厚选任氛围。据统计,截止到公告结束日期,共解答咨询人数达2400余人次

  三是创新方法,破解难题。山亭区现有员额法官36人,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的要求,需选任人民陪审员108人,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不得高于20%,至少需要随机选任87人。一方面积极鼓励符合选任条件常驻居民报名参选,确保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人数达到上限;另一方面协调区公安分局提供符合选任条件的辖区常住居民名单,最终符合选任条件常驻居民有4000余人。

  四是规范开展,稳步推进。通过全部随机抽选的方式,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高中以上学历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2610人。采取“双向选择”,进行“双向确认”,一方面组织镇街司法所对通过资格审查筛选不符合条件人员,另一方面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面对面”走访调查,确定144人进入第二次随机抽选名册,10人通过了个人审查,11人通过了组织推荐审查。最终在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的共同监督下,随机产生了拟任陪审员87人,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审查拟任陪审员21人,至此山亭区拟任人民陪审员108人选任完毕,已于4月16日在结束公示。(通讯员:刘志强 胡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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