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为冬季工程质量安全戴上“紧箍咒”

2019-12-03 09:33:43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12月2日,山东省临沭县住建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冬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的冬期施工实施新的监管措施,保障冬季建筑工程质量,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方面,临沭县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的规定,日均气温低于零下5℃时,一律停工,建筑工地需报报批。对确需进行冬季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并按照规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同期的混凝土强度试压报告不作为验收依据需进行钻芯取样验证。施工企业要根据审批后的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做好各项技术交底,扎实落实工程质量措施,现场重点抓好钢筋加工及负温焊接、混凝土浇筑及养护、试块留置、砌筑砂浆拌制、墙体抹灰、外墙外保温、防水施工等环节的保温防冻措施。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留置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外,应增设不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时,组织监理单位加强对冬季施工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和施工过程的检查,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冬季施工方案或冬季施工准备工作不到位的,严禁进行冬季施工。要重点加强冬季施工旁站监理,特别要加强对混凝土、砖砌体工程的防冻抗寒检查,对测温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处理。对已出现受冻损坏的工程部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确保结构安全。此外,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求必须制定冬季混凝土(砂浆)生产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将该措施交送至购货单位,使其成为预拌混凝土(砂浆)使用单位冬季施工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及时了解浇筑和养护质量状况,及时协商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回访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临沭县结合冬季施工特点,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冬季施工和各项操作规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及自我保护能力。在建筑工地同步实施了防火、防中毒、防护等“三防”措施:一是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尤其是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合理有效的配置灭火消防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知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二是加强冬季取暖管理,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企业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宿舍门窗玻璃要完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三是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建筑物、屋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及时安排人员清除施工现场的积雪、积水,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此外,临沭县还对停建工程的冬季管理提出要求,所有停建工程都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外立面设置密目式防尘网、楼层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全部硬化或铺装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土方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工地设专人对施工场地看守,施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并建立巡查和带班制度,对采暖房间、易燃、易爆部位和物品、深基坑、起重机械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对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定时检查。

  据悉,临沭县相关部门已建立了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本县冬季施工期间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英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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