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实施 将成保障食品安全的利器

2019-12-03 09:36:06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12月1日起,被誉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实施。这个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的条例,无疑将是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的最佳法治利器。

  

  一饭膏粱,维系万家;柴米油盐,关系大局。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粒米一桌餐,牵动着千家万户。因此,这次“史上最严”的条例的施行,不仅可以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线。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修订内容有三大亮点,其一,首次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条例明确规定,对具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年度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这意味着以后将不再出现企业背锅,而真正幕后主使逍遥法外的情况。

  其二,“从重从严处罚”将有章可循,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绝不容一丝一毫的懈怠,对于任何违法行为,也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此次《条例》就传递出了依法监管,重典治乱的强烈信号,对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作出了明确的描述,例如货值金额的额度、违法的持续时间、造成伤害的人数等。这不仅便于各级执法部门严格执行,也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人员发出了严厉警示。

  其三,实行黑名单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相衔接,及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没有完成式,监管标准没有固定式。此次“史上最严”条例,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法制建设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从细从严抓好“四个最严”,用好法治这一重器,我们就能重建“餐桌上的信任”,筑牢“舌尖上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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