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积极建设普惠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20-01-14 16:29:11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年来,我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全系统资源力量,积极建设三大平台,全面拓展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迅速推进,着力构建起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普惠便民服务网络体系。

  一是积极打造三大实体平台。按照“临街一层、出入便利、方面群众”的要求投入15余万元建设高标准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合理划分接待区、办公区、调解室、休息区等功能区。以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大力加强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投入50万余元对镇街司法所进行升级改造,全部按照标准要求建设了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级全面完成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实体平台建成以来,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含12348咨询)3000余人次,协调办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00余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0余人,办理公证案件3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400余件。

  二是大力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区“两办”《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区342个村(社区、居)选聘了法律顾问58名,印发了考核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使用细则。法律顾问全部与所服务村(社区、居)签定了聘用协议,法律顾问按照要求每月到村时间不少于8小时,按照“六有”要求,法律顾问公示牌和牌面制度全部公示上墙。组织全体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治扶贫”等中心工作,法律顾问逐村走访,发放联系卡,宣讲相关扶贫政策。

  三是全面拓展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案件,家庭暴力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深入贫困村(居),着力贫困人口维权工作,以“助贫维权”为主题,积极开展“春风送法行动”“巾帼普法”、“法律门诊”等活动,为贫困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涉农法律纠纷调解等工作,营造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良好氛围。在维权中为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四优先”法律援助服务,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弱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四是大力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衔接制度,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通过近几年一步一个脚印持续推进,已经形成了调解网络覆盖区、镇、街三级,调解阵地遍及医患、劳动、物业、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调、诉调等多领域的“大调解”格局。每年累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1200余件。(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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