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评论陈继志“中级伤” 称不应为平民愤而呼吁重判引争议

2022-06-22 15:00:26 来源:互联网 编辑:

近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两名被打女子,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而主犯陈继志在事发后曾经就医,被医院给出的诊断是“头外伤,病情程度为中级”。

胡锡进称,有人将这两个消息对比,是有人故意带节奏的。斥打人者比被打者伤得还重,这种对比,似是而非的说法,根本经不起推敲。司法鉴定中的轻伤其实是挺重的伤,伤情也没有中级的鉴定。

另外,他认为,人们不应该呼吁要求重判陈继志等人,不能为了平民愤而突破法律规定的框架,对他们的从重判决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他还称,有一些力量试图利用、劫持我们的正义感,要保持清醒和对信息的识别能力。

有网友认为,这不叫带节奏,稍微有点情绪真实的表达,就叫带节奏?以此事来论,除了这个事件本身,对被施暴者带来的肉体和精神伤害,同时也对公众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如果不重判这类人,大家晚上出去吃个宵夜买点东西,不怕突然被人暴打一顿?

有的时候不需要这种和稀泥!这真的是客观和清醒吗?严惩此类案件意义重大,不能仅仅看受害人的伤情鉴定,这只是其中之一。主要是看犯罪行为的影响程度和气焰嚣张跋扈程度,人民群众的呼声等。严惩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是人心所向。

人们也清楚女孩轻伤属于司法鉴定,这个无可厚非!问题是那个男的中级伤害如果不是司法鉴定,但是他怎么来的?医生为什么给他开?哪个医生开的?那个男的真受伤了吗?就算是法律上那个鉴定不成立,是不是有医生在给他帮忙? 他又是不是在为洗脱罪名和倒打一耙做准备?你也不能光说一句那个假鉴定不值一提,就草草了事吧?

另外,为什么要以轻伤这个词,为这么严重伤害的内容命名,为什么非要让命名不符合广大群众认知呢?没有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历史进程的标准,标准是可以修订的,而且,当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人民对文明对暴力,有了新的认识的时候,旧标准如果会引起广大群众的不理解,广大群众的不满意,那么,是不是有必要对旧标准重新修订。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