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埋下安全隐患 大兴金惠园供热厂附近居民怎安居

2018-09-21 10:00:01 来源:法律与生活 编辑:风云
本刊记者 李漠
 
        北京市大兴区金惠园供热厂(下称:金惠园供热厂)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业大街,在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距离去年发生的一场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只有几公里。
 
        “供热厂的锅炉房被改成了一幢五层楼房,每天都是晚上施工,持续了有1年。站在自家的楼上就可看见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持续到深夜,挺奇怪的。小区不少人向居委会反映情况,居委会向高米店街道办反映情况,都没有结果。这幢由锅炉房改建成的五层楼房,现在已被认定是违建,大家对违建很担心,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老人和小孩儿跑都来不及,不少人因此搬走了。”近日,金惠园供热厂附近居民宋女士向《法律与生活》记者道出苦情。
 
       吓人的违建,附近居民心有余悸 
 
       日前,本刊接到投诉,称一供热厂内有违建,存在安全隐患。本刊随即派记者赶往该地,对违建一事进行深入采访。
 
       附近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就住在金惠园供热厂旁边,不知为什么晚上施工,跟物业反映过,人家说管不了,去厂房那边,后来人家把大门关上了,不让进也找不到他们。找街道办,没结果。到今年还没施工完。晚上施工很吵,邻居也去找,也没结果。煤改气后,邻居去查,知道是违建。锅炉房是违建,挺吓人的,定时炸弹一样!我们住周边,邻居知道后也很担心。从今年开始反映违建问题,没有结果,我们很气愤。
 
       吴女士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盖。有好多人进出。晚上施工扰民。锅炉房有煤气,很不安全,消防检测没有?令人心悸啊!
 
       记者采访到的居民均向记者表示:反映问题没有结果,很担心发生火灾和爆炸。
 
       一幢埋下安全隐患的违建,是怎么堂而皇之建立起来的,违建问题真的没人管吗?
     
       “他们违约,并置安全生产责任于不顾”
 
       对金惠园供热厂违建问题反映强烈的,除了附近居民,还有供热厂地的出租方——北京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利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利丰瑞公司)向我公司租赁了金惠园供热厂,但其违背协议,置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于不顾,未经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许可,擅自将该供热厂锅楼房改建成5层楼房并改变用途对外出租,用于办公和居住,而该违建楼房所在区域内有天然气、供热等市政管网,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像去年火灾那样的重大事故!”北京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房信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自今年5月开始,我方几十次向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大兴区城管局等单位进行投诉、举报,我们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拆除违建以根绝火灾隐患,千万不要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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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红圈所示钢架玻璃结构建筑物即为供热厂内的违建)
 
        “2014年11月19日,我公司与泰利丰瑞公司签订了《供热运营协议》、《供热运营补充协议》,将我公司的金惠园供热厂(供热面积79.76万平方米)租给了对方。”北京房信公司张副总裁称,“但他们违约,践踏了协议。”
 
        该协议约定:金惠园供热厂租给泰利丰瑞公司运营;同时为确保节能改造及供热安全,泰利丰瑞公司作为运营经营单位须按照《北京市供热维修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系统维护、维修,保证供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项目改造须符合北京市规委、消防、环保、园林、质监、劳动安全等部门的要求。
 
        “协议的禁止性约定十分明了,但泰利丰瑞公司置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于不顾,公然违反了协议约定,主要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施工、违规出租等问题,带来的都是威胁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问题。”张副总裁称。
 
        “第一,自2017年4月至10月,泰利丰瑞公司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违法建筑、违法施工专项治理活动期间,未经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许可,擅自将原燃煤锅炉房改造成面积达1000平方米的5层楼房,且改变用途,将其对外租赁,用于办公和居住;第二,未经建设、消防等部门许可,擅自在锅炉房外挂设钢结构楼梯,在天然气管网范围内进行电焊施工等违法作业,严重威胁了生产安全;第三,将储煤库房违法出租,存放、堆积了大量货物,严重威胁了生产安全。”毛某激动地对记者说:“供热厂是重点安全防范区,结果被搞成了集生产、办公、生活于一体的大杂院,致使供热厂处于危险运营之中,不仅对2万多户居民、近100家单位的供热安全形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社会危害和后果不堪设想!” 
 
        “承租方拒绝整改,拒绝解除协议”
 
        “我公司是金惠园供热厂的所有权人,而泰利丰瑞公司只是承租单位,我们万分担心发生火灾事故!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我们在获悉他们违建、违规出租的情况后,就立即采取了紧急措施!”毛某激动地说:“而泰利丰瑞公司不仅多次拒绝我公司的监督检查,且无视我公司对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整改的要求。”
 
       据北京房信公司的投诉材料称,该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向泰利丰瑞公司出具了《解约函》、于2018年4月8日向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下称:区市政市容管委会)发出了《联络函》,于2018年4月9日向泰利丰瑞公司员工发出了《告知书》。
 
        《解约函》载明:贵司与我司于2014年11月19日签订了《供热运营协议》、《供热运营补充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贵司严重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依据《供热运营》第9.1条规定,我司正式通知贵司解除《供热运营协议》、《供热运营补充协议》……贵司所有人员在3日内撤离厂区,我司保留因贵司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给我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的索赔权。
 
        《联络函》载明: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司在对供热厂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承包方泰利丰瑞公司在厂区存在私搭乱建情况,在原煤库内进行与供暖不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等情况。对此,我司对泰利丰瑞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泰利丰瑞公司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我司相关负责人多次奔赴现场要求泰利丰瑞公司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但时至今日,泰利丰瑞公司仍我行我素,对安全责任视同儿戏。为保证附近广大群众利益不受伤害及我司的权益不受到侵害,我司已与泰利丰瑞公司解约,坚决不与将安全隐患视为儿戏的企业合作。同时为保证我司利益,我司不得不做出以下决定,恳请贵委在接到我司函件时,停止发放2017-2018年度供热补贴。
 
        《告知书》载明:2018年4月8日,我公司已与泰利丰瑞公司解除了《供热运营协议》、《供热运营协议补充协议》,并正式下发了解约函,请所有员工务必在2018年4月11日23:59前携带个人物品搬离办公厂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撤离,出现的任何损坏、丢失等,我公司概不负责。
 
        “我方给区市政市容管委会的函件,也如泥牛入海,我方一直未收到任何回复。”张副总裁称,“而泰利丰瑞公司则拒绝解除与我们北京房信公司的协议,拒绝撤离供热厂,拒绝与作为业主的北京房信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阻止北京房信公司员工进入供热厂!”
 
       连续投诉举报,相关单位终认定违建   
 
       “与泰利丰瑞公司协商解决问题无果,我们就开始了对其违建、非法运营等问题的漫漫的举报投诉之路。”北京房信公司行政部宗经理称,“但还是无果。”
 
       北京房信公司一方反映:“2018年5月29日,我们前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同日,我方拨打96119、96310以及12345热线分别进行举报。大兴区安监局电话予以反馈: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一项(违规电焊作业)已要求整改,其他问题主要涉及消防隐患和违建,建议向消防和城管等部门反映。自5月29日起,我方每日拨打96310、96119、12345等热线继续反映问题。6月4日,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做出了《临时查封决定书》,临时查封了供热厂北侧煤库,要求泰利丰瑞公司立即整改住宅隐患。同日,我方收到该支队电话反馈:举报问题属实,已要求泰利丰瑞公司立即停工整改,查封违法施工现场,要求人员撤出违建,不得居住。6月6日,我方接到大兴区城管局回复:已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城管局答复称,他们只进行室外违法建筑的查处,市内违法改造问题由规划部门查处,于是我方向市、区规划部门进行电话举报。6月8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做出《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关于大兴区兴业大街金惠园供热厂院内房屋规划审批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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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临时查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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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致高米店街道办的函:金惠园供热厂内钢架玻璃结构5层建筑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记者看到该函有这样的认定:经核实,位于大兴区兴业大街金惠园供热厂院内建设钢架玻璃结构5层建筑物,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发函认定这5层建筑物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6月9日,我方却接到高米店街道办事处拆违办的电话,称我方反映泰利丰瑞公司违建问题不属实。他们认为不是违法建筑。泰利丰瑞公司只是根据消防需要加盖了室外楼梯,是煤改气工程,允许改建。真不知道街道办有什么资格认定是否属于违建?”张副总裁称,“6月12日,我们前往区消防支队,了解消防隐患检查情况,我们得到的信息是: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原因系违建和违法施工,已要求进行整改。”
 
        “6月12日,我们前往高米店街道办找马书记要求沟通查处违建问题,并要求查看6月9日街道办答复的依据,如没有依据将实名举报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张副总裁称,“此后,街道办召开由郑主任主持,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队陈队长等人参加的会议。街道办承认对于违法建筑物的认定属于规划部门,街道办无权认定,但对于街道办拆违办给出的不是违建的结论没有给出理由。”
 
       “不能一罚了事,何时拆除违建”
 
        “6月13日,大兴区城管局打来电话称,确实是违建,但泰利丰瑞公司表示拆除会影响天然气安全,大兴区城管局表示拆除工作可能进展较慢。”张副总裁称,“6月14日,我方与大兴区城管局沟通表达了3点意见:既然相关部门认定是违建,就依法依规处理:坚决拆除,恢复原状;如有技术问题,可以请求技术支援,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
 
       “6月13日和6月19日,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泰利丰瑞公司做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分别进行了5000元、1万元的罚款。”张副总裁称,“违建不拆除,不能完全消除消防隐患,罚款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于是,我方在6月21日与区消防支队联系并表示我方希望召开由城管、规划、住建、市政、街道办、消防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商讨拆除方案及消防隐患排除方案。”
 
       “就在我方连续举报期间,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大兴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我方发现所举报投诉的问题,与事故调查报告通报的情况非常相似:都是违法建筑;均存在居住、生产混杂现象;均属于重点设施。北京市政府在该报告里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查处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对于存在的严重隐患立即处置。”张副总裁称,“这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但有些单位的态度让我们心寒!”
 
        “高米店街道办负责供热厂的日常安全检查,如果他们正常履职,就不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安全隐患,我方正是因为担心隐患引发火灾导致难以预计的严重后果,才向相关单位进行投诉举报的。然而,我们第一次向高米店街道办举报时,他们却认为没发生火灾,问题就不严重,甚至无视问题的存在,他们答复意见为:该处建筑系清洁能源改造配套项目,不属于违法建筑物。后因区规划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加之与街道办相关人员直接交涉,他们又改口说立案调查了。此后,确认是违建。”张副总裁称,“高米店街道办给我方出具了《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关于查处金惠园供热厂院内钢架玻璃结构违法建设问题的办理报告》。”     
       该“报告”载明:2018年5月29日,高米店执法队接到举报称金惠园供热厂内有违法建设情况且存在安全隐患后,对此立案调查。5月31日,高米店执法队申请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协函调查上述涉及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6月9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回函认定泰利丰瑞公司在金惠园供热厂院内建设的钢架玻璃结构5层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6月21日,泰利丰瑞公司向高米店执法队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公司员工赵某全权处理此案相关事宜。6月22日,高米店执法队约谈赵某,并于当日对5层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勘验。7月6日,高米店执法队依法向赵某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限其5日内拆除。自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相对人享有6个月的诉讼复议期。在诉讼复议期过后,高米店执法队将进一步履行法律程序。
     
       “我们真是寝食难安啊!”张副总裁称,“万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谁承担得了后果?!”
 
        “我们找到了大兴区城管局,他们说高米店执法队在7月6日就依法向泰利丰瑞公司的授权委托人赵某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限其5日内拆除违建。然而,截至7月25日仍未见任何动静,我方即联系大兴区城管局,他们表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须在180天后(2019年1月2日后)申请强制拆除。”毛某忧心忡忡地说:“在此期间,如发生重大火灾,主要责任该由谁来负?!”
 
        “难道去年那场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还不够惨痛吗?!而供热厂违建距这火灾现场仅仅几公里,我们恳请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违建拆除以清除安全隐患!”面对记者一再强调安全之忧的毛某,情绪非常激动。
 
        法律学者:坚决查处拆除违法建筑,根除安全隐患
 
       北京法律学者朱毅一直关注违建法律问题,对涉及安全领域的违建处理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建,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高米店街道办事处:过期后,我们上报区政府申请对该建筑物进行强拆
 
        为了核实北京房信公司所反映的问题,记者于9月18日9时许,来到了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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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该街道办党政办江同志、刘副主任接待了记者。
 
        记者请她们联系马书记、郑主任核实情况,她们告诉记者领导都在开会。此后,社区服务中心的姚主任将记者领到了会议室。
 
        记者等了20分钟左右,高米店街道城管执法队赵明春副队长接受采访。
 
        他告诉记者,今年4月接到举报反映违建问题,就约谈相关人员,并对5层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勘验,在7月6日,执法队依法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依法给其6个月的诉讼复议期。到期如不自行拆除,我们按程序进行催告,过期后,我们上报区政府申请对该建筑物进行强拆。
 
       泰利丰瑞公司:他们胡说
 
        为了求证北京房信公司所反映的问题,记者于9月18日上午,给泰利丰瑞公司领导赵某打了电话。
 
        记者表明身份、说明来了解人们所反映的供热厂内违建问题的意图,并提出见面核实相关问题的请求。
 
       “他们都是胡说!”她告诉记者。
 
       因为对方的声音不清晰,记者告诉她挂断之后重新再拨打。记者再次拨打该号码,便无人接听,此后又连续拨打,依然无人接听。记者给她发短信,请她回电话。此后,赵某回复了短信,内容却是“奉劝”记者、媒体:“不要趟这个浑水”。
 
       赵某的回复令记者大惑不解,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已经确认那幢钢结构5层玻璃建筑“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为违建,而且高米店执法队早已依法向赵某单位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那么她和她的公司为何还不以为然、如此抵触呢?
 
        对于金惠园供热厂内违建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及附近居民的安全问题,本刊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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