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刑罚执行检察局对全县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百日点验抽查活动。
(检查组联合在村委对社区服刑人员肖某进行询问)
6月12日,检查组来到平邑司法所,为确保点验抽查工作的有效性,检查组采用秘密突击的方式,到达平邑司法所后现场联系,对照在册矫正人员随机抽取通知,限定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随后检查组汇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对抽取到服刑人员逐一见面,走访村委及矫正小组成员,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真实生活生产状况,叮嘱社区矫正人员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安分守己,遵守矫正监管规定,避免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检查组到社区服刑人员家中向解矫正小组成员了解状情况)
此次抽查中共发现平邑司法所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行为1起。该名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没有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且关机,造成人机分离。司法局矫正办同司法所在检察院的监督下,依法启动处罚程序,对王某给予警告处罚。
(检查组联合在村委对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朱某进行询问)
百日点验活动结束后,检查组对平邑司法所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肃刑罚执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确保社区矫正制度落实到位,杜绝出现脱管、漏管和失控事情发生的要求。
(检查组查阅平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档案)
通过本次联合检查活动,有力的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大大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作者:李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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