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普法宣传与教育工作

2019-06-20 08:43:55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2019年是“七五”普法的冲刺年,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是七五普法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作为区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普法情况的现状

  通过三十余年的农村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以往农民群众遇到纠纷时,很多地方存在不走正常法律程序,通过上访、找政府解决,伤害干群关系的现象,或是用所谓家族的方式解决,影响恶劣。如今,有纠纷时,农民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知道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农民已逐渐意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乡村治理逐步由 “人治”走上“法治”轨道。农村普法的机制逐步建立。农村逐步建立普法机构,每个自然村都设有普法宣传员负责本村的普法工作,并充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并组织村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尤其是峄城区前几年搞的“两个一”工程,一村一个法律大专生,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有力改善了基层不懂法、不找法的状况。

  二、当前基层普法普遍存在的问题

  普法队伍力量薄弱。基层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司法所和有关单位配合,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既要承担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又要进行普法依法治理指导。而村干部的法律宣传这一块不够专业,不少村干部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到的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问题时有发生。而这些纠纷可能在第一次调处时,只要调解人员把法律知识讲解稍微全面一点就是可以避免的。同时普法经费不足也是一块短板。普法对象一般为农民阶层,对专业知识的接受能力差,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乡镇农村剩下老年人及妇女在家中,学法氛围不浓,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等因素都是有存在的。

  三、加强基层普法教育的探索

  一是针对普法队伍力量薄弱问题,开展“一月一镇一法”学习活动,用活动检验普法效果。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在全区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各镇街开展“一月一镇一法”学习活动。“一月一镇一法”专项宣传活动由局法治调研督察股牵头,各法律服务及相关部门具体参与实施。各镇街依次组织,依据镇街逢集人流量多少,每月到逢集人流量多、场地开阔处,至少举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页、普法生活纪念品及书籍,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现场法律咨询。

  同时,上半年通过法律顾问村居行、法治扶贫等方式,深入村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借助5.1国际劳动节、5.4青年节时间节点深入村居、工厂等一线,有效提高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结合“与法同行 法润校园”活动,重新聘任法制副校长,深入农村中小学开展法制报告会目前七个镇街开展近50场次,共发放多类宣传单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

  二是借助“一月一镇一法”专项宣传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书屋、远程教育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构建区镇村全覆盖法治文化体系。普遍调研基层情况,摸索省市贫困村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投入,提高现有阵地利用率,区普法办筹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宣传过程中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扫黑除恶、推进“法治峄城”建设等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重点,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落地。

  三是深入调研,筹备建立有个人或者地域特色的品牌调解室。区司法局党组认真研究了《峄城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五月初成立四个调研组,分别由一名分管局长带队,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七个镇街开展“法治扶贫”专项督导调研。调研的方向是掌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法律顾问”开展法治扶贫情况,主要是扶贫走访、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孝善调解等工作开展情况;省市重点贫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情况;各司法所“法治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督促工作进度,梳理工作经验。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包行政村逐一检查督导,以查看资料、入户检查征求所在村党组织意见为主,每村调查入户不少于10户。省、市贫困村逐一检查,主要检查督导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情况,司法行政协理员履职情况及“法治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四个调研组已分别完成调研,有效督促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落地生根,同时各镇街汇编了经典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为深入开展矛盾风险隐患集中梳理排查打下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四是创新发挥地域枫桥经验精神,延伸普法社会效果。寓普法与调解,近年来峄城区围绕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坚持横向抓拓展,纵向抓联动,基层抓规范,形成了多部门协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融合发展的新局面,成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当前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已初具规模。村级调解实现了全覆盖。村级层面调委会总数达到371个,村级调解员人数达到了1164名,调委会主任专科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同时为每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目前,正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村级调解阵地和环境持续改善;镇级调解组织持续健全。依托综治中心挂牌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司法所安排人员轮流坐班,与镇(街)其他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区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持续发展。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统一指挥平台,在全区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鹭鸣山庄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去年以来,共调解纠纷近500件,为当事群众节约诉讼费、代理费约百万余元。目前,正积极谋划筹备在信访、综合物业领域设立调委会;“多调对接”工作领域持续拓展。公调、诉调实现全面对接,与公安联合,在各镇(街)派出所设立了“公调对接”中心,每个中心配备了专职调解员2名;与法院联合,在立案庭设立了诉非对接中心,聘请政法系统退休干部担任调解员。通过多调对接,全区年均解决纠纷500余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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